山东特变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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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变压器,指用于配电系统中根据电磁感应定律变换交流电压和电流而传输交流电能的一种静止电器。中国变压器产品按电压等级一般可分为特高压(750KV及以上)、超高压(500KV)变压器、220-110KV变压器、35KV及以下变压器。配电变压器通常是指运行在配电网中电压等级为10-35KV、容量为6300KVA及以下直接向终端用户供电的电力变压器。
配电变压器运行规程
一、配电变压器运行的基本要求:
1、变压器冷却装置及附件无缺陷,且不渗油。
2、油漆应完好,相色,各标志正确,清晰齐全。
3、800KVA 以上容量油浸变压器,排油设施应完备,消防灭火设施齐全。
4、接地引下线与主接地网的链接要良好。
5、套管表面应清洁干净,无裂缝、伤痕,调压变换开关分接位置正确。
6、配有相应铭牌并标明运行编号相位,并应悬挂警示牌。
7、变压器在运行的情况下,应能安全地查看储油箱的套管油位及顶层油温。千式变压器应清楚的看见各相的温度。
8、室内变压器应有足够的通风,避免变压器温度过高。变压器室门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变压室门应向外开,门上应标明变压器的名称和运行偏号,门外应挂“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
9、变压器(运行中) 应有其技术档案资料。
二、配电变压器的运行条件:
l、运行变压器所加一次电压不能超过相应分接头(开关) 电压值的105%,最大负荷不应超过变压器额定容量。
2、油浸式变压器顶油温度不能超过85‘C,千式变压器不能超过125*C。
3、变压器相负载不平行时,应监视最大一相的电流。
4、配电变压器并列运行应符合下列条件:
1)额定电压相等,电压比允许相差士0.5%。
2)短路阻抗不超过10%。
3)相序相同。
4)容量相等不得超过3:1,短路阻抗不同的变压器并列运行时,可适当提高短路阻抗高的变压器的二次电压,使并列运行的变压器的容量得到充分利用。